
退款政策
依據觀光局所發佈【定型化契約(飯店/旅館/民宿)】收取手續費:
付款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需取消訂單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,並扣除「轉帳手續費 $15 」後退款。
▲ 入住日前 3 天以前通知取消訂房,預付款項退款 100%。
▲ 入住日前 1 天~前 2 天通知取消訂房,預付款項退款 50%。
▲ 入住日當天通知取消訂房或未通知者,預付款項不退款。
範例:原訂 10/10 入住,10/7 通知取消者,預付款項扣除「轉帳手續費 $15」後其餘退款。10/8 或 10/9 通知取消者,預付款項先扣款 50% 再扣除「轉帳手續費 $15」後其餘退款,10/10 通知取消者,預付總額不退款。
▲ 使用 ATM/轉帳/匯款 者,退款時會額外扣除「轉帳手續費 $15」
▲ 使用 信用卡退刷 者,退款時會額外產生「金流手續費2.5%」
2. 銀行端約需 14-20 個工作天左右進行退款作業,請耐心等候。
▲ ATM/轉帳/匯款者退款時請提供「銀行名稱」、「分行名稱」、「帳戶名稱」、「銀行帳號」。
▲ 信用卡付款者,其退刷款項不一定會顯示在當期帳單,若銀行處理退款時間超過消費者信用卡帳單結帳日,退款則會出現在下一期帳單中,如需確認退刷狀況,請聯繫詢問其發卡銀行。
3. 如需改期、保留訂金或更改房型/專案,其規則如下:
▲ 距入住日前 3 天以前得要求保留款項,並於一年內擇期入住。
▲ 改期或保留訂金以 1 次為限,保留後視同放棄原先價格及優惠方案。
▲ 保留款項期間可要求取消保留,或保留期滿如仍未訂房,款項將扣除「轉帳手續費$15」或「金流手續費 2.5%」 後其餘退還。
▲ 如更改後之日期/房型/專案總價較原先價格高,需補差額;如較低則不會退回。
4. 若遇颱風(須旅客或民宿所在縣市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、其它重大災害造成交通中斷、民宿所在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款項可以選擇全額退還,或保留並於一年內擇期入住。但若僅為旅客猜測當天天氣不佳要求退房,則視為個人因素。
